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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志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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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11月5日論語研討範圍

經文:事君,敬其事而後其食。

《論語集解義疏》(魏)何晏 集解(南朝梁)皇侃疏

子曰:事君,敬其事而後其食。
國家之事知無不爲。是敬其事也。必有纏勳績。乃受祿賞。是後其食也。江熙曰。恪居官次。以達其道。事君之意也。蓋傷時利祿以事君也。

《論語集注》(宋)朱熹

後,與後獲之後同。食,祿也。君子之仕也,有官守者修其職,有言責者盡其忠。皆以敬吾之事而已,不可先有求祿之心也。

《論語點睛》(明)蕅益大師

敬其事敬字,從敬止發來。既敬其事,必後其食矣。

《論語講記》李炳南教授 講述

「子曰:事君,敬其事」
不作官,在小機關辦事,都可以此推比。吾看今日的病不小,有人簽到而不辦事,上班混混,領薪水時卻一一計較。
為國家辦事,辦到還是沒有辦到?今日國家不景氣,不能只怨政府,領薪水不辦事不行。古人反省,今日事不辦完,不下班,必須不愧己俸。
「而後食。
今日愈領高薪,愈不辦事。孔子說,把事辦好,然後才接受俸祿。

《論語講要》李炳南教授 講述

事君,應當盡力辦事,不以食祿為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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