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海會首頁會員登入論壇選單論壇樣式論壇檢索

 你的位置:明倫海會討論版唯識研討 → 瀏覽帖子:99年11月8日百法研討範圍
你是本帖的第 871 位閱讀者 版主:彭崇志
 『 帖子主題 』:99年11月8日百法研討範圍

吳紀學


發表數:398
  資 料  留 言  OICQ  郵 箱  首 頁  編 輯   引 用樓   頂

99年11月8日百法研討範圍
論文:二十四不和合性。
直解文:二十四、不和合者,依於諸法互相乖違假立。

問題:
1、既有「和合性」,相對即為「不和合性」,何必再立「不和合性」?
2、如何應用「不和合性」,在個人之修學上?
3、學過「心不相應行法」,在觀念上有那些轉變?
4、請舉例說明「不和合性」。



「該帖子被 吳紀學 在 2010/11/3 上午 08:36:28 編輯過」

2010/11/3 上午 08:35:58 帖子管理:總置頂置頂精華加鎖刪除移動

鍾清泉


發表數:1088
  資 料  留 言  OICQ  郵 箱  首 頁  編 輯   引 用A 9

 
不和合性,在修學上有正反兩面,皆應考慮!
團體組識產生不和合性,有那些因素?

往後研討場地,都在德明樓一樓!

2010/11/5 上午 08:37:42刪除

吳紀學


發表數:398
  資 料  留 言  OICQ  郵 箱  首 頁  編 輯   引 用A 8

 
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八。當知相違略有六種:
一語言相違。謂有一類或諸沙門或婆羅門所造諸論前後相違。
二道理相違。謂為成立。諸所成立諸所知義。建立比量不與證成道理相應。
三生起相違。謂所生法能生。緣闕障生緣會。
四同處相違。謂明闇貪瞋苦樂等法。
五怨敵相違。謂毒蛇鼠狼貓狸鼷鼠互為怨敵惡知識等。
六障治相違。謂修不淨與諸貪欲。修慈與瞋。修悲與害。

2010/11/9 上午 09:43:07刪除
共有 1 頁, 2 張回覆帖,每頁有 10 張帖子 >> [ 1 ]
頁碼:
  快 速 回 覆

用戶資訊:

用戶名: 沒有註冊?密碼: 忘記密碼?

[按 Ctrl+Enter 直接發送]




Powered By:6KBBSV5.1    程序製作:ZYM
繁體化由 >童言無忌資訊網 製作支援
本論壇言論純屬發表者個人意見,與 明倫海會討論留言版 立場無關
頁面執行時間:31.250 毫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