彌陀經要解雪公講述摘錄31
【解】「要之,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,不得已強名實相」
「離一切相」頂上句而來,「離一切緣慮分別、語言文字」不只這些,還有其他的一切,要在離開它。
禪家說: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;這是凡夫的執著。再來,看山不是山,看水不是水,不執著了;得了法,才能不執著,但是不執著並非除去一切。離則不著相,即則不離開它。沒辦法,強名實相。
前文「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」所以現在說:「強名實相」,至此圓融無礙,事理、理事無礙,就是看山也是山,看水也是水,這固然不是退,而是圓融了。
這裡完全講「實相」二字,由開頭到這裡,是在解釋實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