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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本帖的第 2227 位閱讀者 版主:洪志明
 『 帖子主題 』:97年3月17日研討範圍

吳紀學


發表數:3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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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3月17日研討範圍
經文:
子曰:「晉文公譎而不正,齊桓公正而不譎。」

問題:
一、什麼原因使齊桓公堅持正道而晉文公卻陷入譎道?
二、試從論語中,分辨譎道與行權,並進而避免譎道而趣向正道。

2008/3/13 上午 09:24:01 帖子管理:總置頂置頂精華加鎖刪除移動

鍾清泉


發表數:1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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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章經文,可就「尊王」與「攘夷」兩端,
看齊桓與晉文行事作風有何不同?

2008/3/13 下午 03:43:45刪除

鍾清泉


發表數:1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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盟會不同
★小白以禮義柔中國,故盟會諸侯八,然後有陘之師,則先禮義而後征伐者也。
★重耳以兵革威中國,故未嘗盟諸侯,而遽有城濮之戰,則先征伐而後禮義者也。

服楚不同
★小白之服楚,先侵蔡以示其威,又次于陘以耀其衆。及楚畏服,遣師乞盟,於是結盟而還,未嘗接刃,則志在於全師而已。
★及重耳戰楚城濮,則侵曹伐衛,乃又執曹伯畀宋人以怒之,然後合四國之師,一戰屠楚,兵革之威,疾若風雷,則服楚之功與小白異矣。
★小白盟楚之後,楚雖不敢慿陵大國而滅弦圍許,滅黄伐徐,連歳侵軼,不少衰止。
★至重耳既敗,楚師小見,經筆七年,雖徐許小國亦無楚患,則服楚之功與小白又異矣。
 
服諸侯不同
★小白之霸諸侯,未服固嘗侵伐之,然不過伐其國,執其臣,使諸侯自懼而後已。故莊十七年執鄭詹,鄭伯遂同盟于幽。僖四年,執陳轅濤塗,陳侯遂盟于首,止此皆未嘗執諸侯也。
★至重耳則執曹伯以畀宋人,執衛侯以助元咺,而曹衛兩國終不與其盟會,其所以服諸侯者異矣。
 
勤諸侯不同
★小白之霸也,伐戎者三,救諸侯者四,城國者三,雖不能盡其成功,然驅攘强暴,救恤灾患,其於諸侯亦不可謂無功也。
★至重耳則戰楚之外,不復有攘却之功,故三年狄侵齊而晉侯不能救,三十一年衛遷帝邱而晉侯不能城,則其所以勤諸侯者,又異矣。
●夫二霸行事載在春秋,其不相侔如此,切嘗究其心矣。(宋 沈棐 《春秋比事》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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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3/13 下午 03:46:00刪除

鍾清泉


發表數:1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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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這一章,對於這一年發生的事情,務必看看孔子如何記載:
魯僖公二十八
公子買戍衛,不卒戍,刺之,楚人救衛。
三月,丙午,晉侯入曹,執曹伯,畀宋人。
夏,四月,己巳,晉侯,齊師,宋師,秦師,及楚人戰于城濮,楚師敗績,楚殺其大夫得臣。
衛侯出奔楚。
五月,癸丑,公會晉侯,齊侯,宋公蔡侯,鄭伯,衛子,莒子,盟于踐土,陳侯如會,公朝于王所。
六月,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,衛元咺出奔晉。
陳侯款卒。
秋,杞伯姬來。
公子遂如齊。
冬,公會晉侯,齊侯,宋公,蔡侯,鄭伯,陳子,莒子,邾人,秦人,于溫。
天王狩于河陽,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,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。
諸侯遂圍許,曹伯襄復歸于曹,遂會諸侯圍許。
吕(東萊)氏曰:(僖公)二十八年一年,記晋事最詳,皆聖人所致意者。觀晋文公舉動如此,有意於為善乎?


「該帖子被 鍾清泉 在 2008/3/13 下午 03:57:23 編輯過」

2008/3/13 下午 03:55:14刪除

洪志明


發表數:2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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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
《論語集解義疏》

「子曰:晉文公譎而不正,齊桓公正而不譎。」

晉文公是晉獻公之子重耳也。初爲驪姬之難。遂出奔新城。游歴諸國。至二十八年。受命爲侯伯。遂爲之主。此評其有失也。譎詭詐也。文公爲覇主。行詭詐而不得爲正禮。時天子是周襄王微弱。文公欲爲覇主。大合諸侯。而欲事天子以爲名義。自嫌強大不敢朝天子。乃喻諸天子令出畋狩。因此盡君臣之禮。天子遂至晉河陽之地。此是文公譎而不正禮也。事在春秋七卷僖公二十八年。

此臣無召君之禮。而文公召之。故不爲教訓也。故春秋不云晉侯召君。但云天王狩于河陽。言是天子自狩以至河陽也。
此是齊侯爲覇主依正而行。不爲詐譎。是勝於晉文公也。江熙曰。言此二君覇跡不同。而所以翼佐天子以綏諸侯。使車無異轍書無異文也。

魯僖公三年冬。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。蕩公。蔡姬齊侯夫人。蕩搖也。是搖蕩船也。公懼變色。禁之不可。公怒歸之。未之絶也。蔡人嫁之。至明年四年春。齊侯之師侵蔡。蔡潰散也。遂伐楚。楚子使與師言曰。君處北海。寡人處南海。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。不慮君之涉吾地也。何故。齊侯使管仲對曰。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。五侯九伯。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。賜我先君履。東至于海。西至于河。南至于穆陵。北至于無棣。爾貢包茅不入。王祭不供。無以縮酒。寡人是徴。昭王南征不還。寡人是問。對曰。貢之不入。寡君之罪也。敢不供給。昭王之不還。君其問諸水濱。按春秋傳齊侯伐楚。責此二事。是正不譎也。楚地出好茅。貢王祭將縮酒。縮酒者謂束茅而灌之以酒。謂之縮酒。楚既久不貢茅。故周王祭時。無茅以供縮酒。乃就齊徴求之。又昭王是成王之孫。南巡狩涉漢。船壞而溺死。周人諱而不赴。諸侯不知其故。故問之。所以伐楚。楚受不貢包茅之失。而不受昭王溺水之咎。于時溺水之地不屬楚境。故云問諸水濱也。事在春秋第五卷僖四年春傳也。

《論語集注》

譎,古穴反。晉文公,名重耳。齊桓公,名小白。譎,詭也。二公皆諸侯盟主,攘夷狄以尊周室者也。雖其以力假仁,心皆不正,然桓公伐楚,仗義執言,不由詭道,猶為彼善於此。文公則伐衛以致楚,而陰謀以取勝,其譎甚矣。二君他事亦多類此,故夫子言此以發其隱。

《論語講記》

周朝東遷後,君權把握不住,權力落在諸侯,不只一個國家。從前凡事問周王,東遷後就不問周王了,而出現五霸。起首為齊桓,其次是晉文,再者宋襄,依地理說,齊、晉、宋都是在中國土地,五霸卻自己封自己。西北的秦,江南的楚,從前過江就是邊地,秦也是如此。齊桓開始,其次晉文,辦的事也很大,因為他的人才多,所以齊桓、晉文為五霸的領袖。

「子曰:晉文公譎而不正,齊桓公正而不譎。」

譎,詐欺,不正當、不公正。「正而不譎」,齊桓公較為正直,凡事不詐。這必須舉出事實,注解之中舉的事很多,實在是多說話,因為舉的事多,究竟是指那一條?這二句定有所指,孔子不會無故說話,指某事譎而不正,正而不譎。或許是指齊桓九合諸侯,有癸丘之會,後來晉文也學齊桓,有踐土之會,集合諸侯,請周王來受朝。齊桓是率領諸侯朝見周王,晉文卻是請周王狩河陽來受朝,於禮不合。所以孔子以禮論辨,齊桓「正而不譎」,晉文「譎而不正」。

你們仍須「博我以文,約之以禮」,學「常禮舉要」就可以了。

《論語講要》

集解鄭注:「譎,詐也。」說文:「譎,權詐也。」

春秋時代,齊桓公,晉文公,相繼創立霸業,領導諸侯,尊王攘夷,但就某些事情而言,他們有譎正之分。古注舉的例子很多,今只引以下二事。一是齊桓公在葵丘會盟諸侯,一切以禮待周天子,詳見春秋僖公九年左氏傳及穀梁傳。一是晉文公的踐土之盟,事在春秋僖公二十八年,左傳說他召周天子到踐土,接受諸侯朝禮,並引孔子的話說:「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」。由此可見,晉文公譎而不正,齊桓公正而不譎。

2008/3/13 下午 07:07:58刪除

吳世明


發表數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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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
《固有的聖經》


  詩書易禮春秋,為儒學五經,也是國學的根本典籍,其中易禮詩經,都是由孔子就先王的遺籍贊修刪定而成,也就是孔子自說的「述而不作」,唯一由孔子創作的就是春秋。孟子滕文公篇說:「世衰道微,邪說暴行有作。臣弒其君者有之,子弒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懼,作春秋。」又說:「孔子成春秋,而亂臣賊子懼」。孟子這幾句話,可為孔子作春秋的原因之說明。

春秋之作,起於魯隱公元年,訖於魯哀公十四年,凡十二公,計二百四十二年。歷史學家所稱的春秋時代,即因春秋之書而得名。魯國的舊有史記也稱春秋,當時列國各有史記,但名稱不同,據孟子離婁篇說,晉史名乘,楚史名檮杌,魯史名春秋,其實則一,都是以文記事的史記。但孔子所作的春秋,除以文記事之外,特別的是藉事明義。孟子曾引孔子的一句話:「其義則丘窮取之矣」。由於春秋特重於義,所以不能算是史書,而是經書。

春秋所持的義理,是要發揮其教化的功能,其效果,可如史記太史公自序所說的:「撥亂世,反之正」。因此,春秋的筆法便與一般史筆大異其趣。例如東週天子,政令已經不行於諸侯,而諸侯也不多奉周王的正朔,但春秋經文仍書「春、王正月」。吳、楚之君,都已恃其強盛勢力,各自稱王,然而春秋仍以子爵稱之為吳子楚子。僖公二十八年,晉文公在城濮擊潰楚師,回來之後,建築王宮,召周襄王,會諸侯於踐土,史家稱為踐土之會。此會明明是晉文公召周襄王,但春秋乃書「天王狩於河陽」。左傳因引孔子之言解釋:「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」。隱公四年三月,春秋書「衛州吁弒其君完」,州吁弒其兄,自立為衛君,到了同年九月,便蹈覆轍,見於春秋,但所書的不是「弒君」,而是「衛人殺州吁於濮」。類似這樣的筆法,在春秋經文裡隨處可見。

據史記孔子世家說,孔子感嘆「吾道不行矣」,乃因魯國史記而作春秋。所以孔子作春秋志在行道。孔子的道至為廣大,如以禮記大學而言,從格物致知,到治國平天下,內外一貫,無非是道。行道的基礎,即在教以人倫。個人的心理與行為,人群的組織,無論君主或民主時代,亦無論農業社會或工業社會,都需倫理來維繫。倫理觀念一旦喪失,便有層出不窮的人間慘禍。春秋筆法就是要在亂世重建人倫價值觀念,樹立善惡是非標準,消極的意義在消弭一切人禍,積極的意義則以人倫為基礎,希聖希賢。所以這是國學中的一部聖經。

春秋經文只有一萬八千字,然而,二百四十二年間,東週天下大事都記載其中,而且以此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紀,勸善懲惡,足令當時與後世的亂臣賊子知所畏懼,如果不是聖人之筆,誰能辦得到。所以孔子世家說孔子作春秋:「筆則筆,削則削,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。」因此,讀春秋經,必須讀春秋傳,不讀傳,經文一個字也讀不通。春秋傳在十三經裡有左氏、公羊、谷梁三家。研讀三傳,又各有家法。



——摘自《儒學簡說》 徐醒民教授著



2008/3/17 上午 11:44:11刪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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