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表→3.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(十二因緣)吳希仁老師

當前人生,三界統苦;而千苦萬苦,總在生死。佛陀出世,即是為此大事;以生死了,則一切苦了。
欲了生死,先須洞明根源;欲明根源,故須進觀「人生三際」,亦即過去生從何來?將來死往何去?此為世間一切學術宗教所欲窮盡而終未能窮盡之千古秘密,而佛學獨能徹底說明之,且能徹底解決之,此佛學所以超絕一切學術宗教處。
然則,佛學云何說明?曰萬法生起,不離因緣;佛說生死苦果,因緣共有十二,名曰「十二因緣」。亦名十二有支(有生有死,故名有支)。
甲、 雙重因果

「因」是親因,如種子,為能生之種。「緣」是助緣,如水肥,為助生之機。單因不生,孤緣不長,因緣和合,自然結果。而因生果已,果隨變因,因又生果;譬如桃果中仁,仁又生桃。所以,因果不絕,生死無盡。
「十二」支者:(一)無明、(二)行、(三)識、(四)名色、(五)六入、(六)觸、(七)受、(八)愛、(九)取、(十)有、(十一)生、(十二)老死。此十二支,輾轉感果是為因,互相由藉是為緣,故稱十二因緣。所謂無明緣行,乃至生緣老死(「緣」即生起和引起之意)。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續之根源。下依次略加說明:

(一)無明 無始煩惱。謂無始來,一念不覺,於諸事理,迷暗愚癡,無所明了,故曰無明。粗分有二: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。根本無明,乃菩薩所斷,暫毋須贅;枝末無明,為凡夫所修,今宜審明。
枝末無明又分二:(一)是迷理無明,即是見惑(身見邊見等種種邪見),能發起善惡諸業。(二)是迷事無明,即是思惑(貪瞋癡慢等種種煩惱)能滋潤生死苦果。今「無明」支,尤其約迷理無明而言,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識相應之愚癡心;諸煩惱中,此愚癡心最能發業。
愚癡之事甚多,主要卻有兩條:(一)是迷執身相,認作是我;不知四大假體,實本無我。由是不知善惡因果,確實不謬,只為私心滔滔,於是恣情造作諸惡,發三途惡業,而招將來三途惡報。(二)是不了三界統苦,萬法無常之真實諦理,只為貪著人天色無色界之可愛果報,於是發有漏善業及禪定業,而招將來人天善報。
(二)行 造作之義,即指所作善惡諸業。由於二種無明為緣,遂引起造作種種善惡事業 (所謂起惑則造業)。亦即無明力故,若起無貪、無瞋、無癡等善心,則造善業;若起貪、瞋、癡等煩惱心,則造惡業。但不論善業惡業,皆在吾人八識田中熏成種子(所謂宿生習氣),此稱為業力。須知吾人無始以來造業無邊,故八識田中之種子亦無量無邊。
以上二支,屬過去因緣。無明是緣,業力是因。因緣和合,遂感生現在苦果——識等五支,也就是吾人之五蘊報身。
蓋吾人之八識中,第八識是總報主。規矩頌云:去後來先作主公。當臨命終時,名亂心位,八識田中無始來諸善惡種子爭起現行,譬如搖彩,重者先牽。其中一強有力之業種子,就引第八識去投胎。於有緣父母,當其交媾時,視如淫劇,遂起一念愛心(男的愛母憎父,女的愛父憎母),而攬父精母血,成其胎中。然六道眾生,有馬腹有驢胎,或王府或孫宅,乃至虛空中之微生物,無量無邊,到底吾人第八識將投向何家?那得視各人之業力如何而定了。可畏哉!業力,可慎哉!業力。

下面五支,即說此五蘊報身發展的過程:
(三)識 本識攬渧。即指第八根本識入胎之位。此時第八識,攬父精母血二渧,名三和合。此為一期生命之開端。
(四)名色 識煖胚團。名指心識(即初投胎之神識),色指形體(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團)。由於一念愛染,投入母體為名;攬父母赤白二渧,外托煖氣成胎為色。此是胎相初成之位。因六根未成,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能,但有心之名,無心之用,故不稱心,而只稱名;且初投胎時,形體未全,五官未具,不便稱身,故單稱色。
此一階段,細分又有五位:第一七日名羯羅藍位,又云歌羅邏,譯為凝滑,或云雜穢,即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團凝滑之穢物。第二七日名頞部曇位,譯為皰,經二七日,漸漸增長而成瘡?之形。第三七日名閉尸位,譯為?肉,經三七日,漸成?肉之質。第四七日名羯南位,譯為堅肉,經四七日,漸成堅固之肉。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,譯為肢節,又名形位,自神識投胎至五個七日生諸根形,四肢差位。以上皆屬名色支攝。
(五)六入 指眼等六根。在母胎十個月中,由名色漸漸六根成長完備;於出胎後,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,故名六入,此為胎中成長之位。
又細言之,從第五七日形位後,至第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,第七七日名具根位,五根圓滿;乃至第十九七日諸根具足。如是從名色,而六入,至出胎,中間總有三十八個七日,皆屬胎中位攝。此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體。
(六)觸 接觸之義。根塵和合而成觸,此即出胎之位。謂十月圓滿出胎,六根遂與外境相接觸。當嬰孩自出生至二三歲時,天真純潔,六根對境,但起單純知覺,尚無憎愛分別。此為六根交攝一切外境之作用。
(七)受 領受之義。即領納所觸境界,謂根境相對於違順等境上,生起苦樂等感受。當四五歲至十歲左右,年紀稍長,知識漸開,知道接受一切境界,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,皆有所求,且能分別好醜,唯不生貪愛之心耳。此為對境所生之一種情緒。
以上五支,總為五蘊報身,即過去因緣(無明與行)所引生之現在苦果。即有此五蘊假身,則熾然起惑造業,隨之又成現在因緣,而又將引生未來之苦果。其情形如下:

(八)愛 貪愛。即因感受引生之執著。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,行將成年,欲望既開,對於五欲六塵,自然心生貪愛。所謂於樂受順境,則起貪戀之心,於苦受逆境,則生憎惡之念 (愛包括憎)。唯未廣遍追求耳。
經云:貪愛如水,能潤生死。譬如世間五穀種子,須蒙潤雨,然後發芽;吾人八識田中之業種子,亦須蒙潤緣而後現行。潤緣者何?凡迷事之思惑,貪瞋癡慢等諸煩惱,皆為潤生之緣;而其中愛字,為七情根本,最能潤生。故楞嚴經云:「一切眾生,皆以淫欲而正性命」,古德亦云:「愛不重,不生娑婆」。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。
(九)取 妄取。亦即是上品之貪愛。約二十歲後,血氣方剛,貪欲轉盛,於一切境,廣為追求,是名為取。此為貪染欲境之一種趨求。
(十)有 業有。由愛取二支惑,遂發種種善惡之業( 「行」支是過去之業,「有」支是現 在之業。)感生未來有生有死之果報。果報不外:1、正報:分本有(現在之身)、中有(即中陰身,指此身已死,後身未成,中間所受之化身)、後有(後世受生之身)。2、依報:包括欲有(欲界)、色有(色界)、無色有(無色界)。如是有因有果,故名為有,此為所作業力感報之一種定規。
以上三支,愛取又為緣(等過去「無明支」),有支又為因(等過去「行支」);因緣和合,又生未來之果。

(十一)生 倒識託胎。此身壽命終時,第八識在一切有情中,依其業力牽引,再去託胎受生。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活動。
(十二)老死 衰老死亡。萬法無常,有生自必有死。身壞命終名死,諸根衰敗名老。眾生莫不皆有死,卻未必皆歷衰老(如夭殤之人),故合老死為一支。自生至死,其間不免種種憂悲苦惱。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結果。
如上所說,十二支包括過去因緣(無明、行二支),現在苦果(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等五支),現在因緣(愛、取、有等三支),未來苦果(生、老死等二支)。是為雙重因果,此乃佛陀說明吾人生死相續之一種鐵則。
乙、異名喻況

十二因緣,雖是只說三世,其實已括千世萬世。何者?蓋過去因緣,更從過去果來,故上溯過去則無始;而未來苦果,更生未來惑業,故下推未來則無終。可見,無始之前,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來,無終之後,吾人恐怕也要如此生死下去。
所以,十二因緣又名「十二重城」,五句章句經云:一切眾生常在長獄,有十二重城圍之。又名「十二輪」,輔行云:猶如車輪,輾轉不窮。此眾生所以不停輪迴生死。
然則,此事云何解決?十二因緣既是輾轉由藉,故只要能斷一支,則餘支不更相續;譬如十二輪中,取去一輪,餘輪不復輾轉。是故經云: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生滅則老死滅。而生死總根,即在「無明」。若無明斷,則一切生死苦惱斷,此為佛家釜底抽薪的辦法。至於 如何斷法?俟述「內容設施」篇時再來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