蕅益大師年譜→二十一歲-三十一歲

己未。二十一歲。

 至星家問母壽。言六十二三必有節限。遂於佛前立深誓。唯願減我算。薄我功名。必冀母臻上壽。

庚申。二十二歲。

 專志念佛。盡焚窗稿二千餘篇。

天啟元年。辛酉。二十三歲。

 聽大佛頂經。謂「世界在空。空生大覺」。遂疑何故有此大覺。致為空界張本。悶絕無措。但昏散最重。功夫不能成片。因決意出家。體究大事。七月三十日。撰四十八願願文。時名大朗優婆塞。

壬戌。二十四歲。

 夢禮憨山大師。哭恨緣慳。相見太晚。師云﹕「此是苦果。應知苦因」。語未竟。遽請曰﹕「弟子志求上乘。不願聞四諦法。」師云﹕「且喜居士有向上志。雖然不能如黃檗臨濟。但可如巖頭德山。」心又未足。擬再問。觸聲而醒。因思古人安有高下。夢想妄分別耳。

 一月中。三夢憨師。師往曹谿。不能遠從。乃從雪嶺峻師剃度。命名智旭。雪師憨翁門人也。

「案」大師字蕅益。又字素華。當時諸緇素撰述中。多稱素華也。將出家 。先發三願。一、未證無生法忍。不收徒眾。二、不登高座。三、寧凍餓死。不誦經禮懺及化緣。以資身口。又發三拌﹕拌得餓死。拌得凍死。拌與人欺死。將出家。與叔言別詩云﹕「世變不可測。此心千古然。無限他山意。丁寧不在言。」

 大師出家時。母舅謂曰﹕「法師世諦流布。吾甥決不屑為。將必為善知識乎。」

 大師曰﹕「佛且不為。況其他也。」舅曰﹕「既爾。何用出家。」大師曰﹕「只要復我本來面目。」舅乃歎善。

 夏、秋作務雲棲。聞古德法師講唯識論。一聽了了。疑與佛頂宗旨矛盾。請問。師云﹕「性相二宗。不許和會。」甚怪之。佛法豈有二歧耶。一日。問古師云﹕「不怕念起。只怕覺遲。且如中陰入胎。念起受生。縱令速覺。如何得脫。」師云﹕「汝今入胎也未。」大師微笑。師云﹕「入胎了也。」大師無語。師云﹕「汝謂只今此身果從受胎時得來者耶。」大師流汗浹背。不能分曉。竟往徑山坐禪。始受一食法。

 此時即與新伊法主相識。爾後為忘年交。幾三十年。自庚午歲始。每一聚首。輒曉夜盤桓佛法弗置。學人從大師遊者。皆令稟沙彌戒於法主。

 初出家時。剃度師令作務三年。其時急要工夫成片。不曾依訓。始意工夫成片。仍可作務。後以聲譽日隆。竟無處討得務單。

癸亥。二十五歲。

 是春拜見幽溪尊者。時正墮禪病。未領片益。

 大師坐禪徑山。至夏。逼拶功極。身心世界忽皆消殞。因知此身從無始來。當處出生。隨處滅盡。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。剎那剎那。念念不住。的確非從父母生也。從此性相二宗。一齊透徹。知其本無矛盾。但是交光邪說大誤人耳。是時一切經論。一切公案無不現前。旋自覺悟。解發非為聖證。故絕不語一人。久之。則胸次空空。不復留一字腳矣。

 秋。住靜天臺。臘月初八日。從天臺躡冰冒雪。至杭州雲棲。苦到懇古德賢法師為阿闍梨。向蓮池和尚像前。頂受四分戒本。

甲子。二十六歲。

 正月三日。於三寶前。然香刺血。寄母書。勸母勿事勞心。惟努力念佛。求出輪迴。

 十二月廿一日。重到雲棲。受菩薩戒。後一日。撰受菩薩戒誓文。

 大師甫受菩薩戒。發心看律藏。闍梨古德師試曰﹕「汝已受大。何更習小。」對曰﹕「重樓四級。上級既造。下級可廢耶。」師曰﹕「身既到上層。目豈緣下級。」對曰﹕「雖升他化。佛元不離寂場」。

乙丑。二十七歲。

 是春。就古吳閱律藏一遍。方知舉世積訛。四旬餘。錄出毘尼事義要略一本。僅百餘紙。此後仍一心究宗乘。

 同二三法友結夏。

 寄剃度師雪嶺及闍梨古德師書。痛陳像季正法衰替。戒律不明。詞至懇切。

 乙丑、丙寅兩夏。為二三友人逼演大佛頂要義二遍。實多會心。願事闡發。以志在宗乘。未暇筆述。

丙寅。二十八歲。

 母病篤。四刲肱不救。痛切肺肝。

 六月初一日。母亡。享年六十七。大師賦四念處以寫哀。

 葬事畢。焚棄筆硯。矢往深山。道友鑑空、如寧留掩關於吳江之松陵。關中大病。乃以參禪工夫。求生淨土。

丁卯。二十九歲。

崇禎元年。戊辰。三十歲。

 是春出關。朝南海。覲洛伽山。將往終南。遇道友雪航檝公。願傳律學。留住龍居。是夏。第二次閱律藏一遍。始成毘尼事義集要四本及梵室偶談。

 是年。在龍居閱藏。於一夏中。僅閱千卷。夏初遇惺穀師。乃訂交焉。時惺穀師尚未剃染。仲冬。又獲交歸一師。於是二友最得交修之益。同結冬。刺舌血書大乘經律。撰刺血書經願文。及書佛名經迴向文。

 過檇李東塔。見人上堂。有感。賦偈云﹕「樹杪聲聲泣露哀。岸舟魚背漫相猜。宗乘頓逐東流下。觸目難禁淚滿腮」。「一滴狐涎徹體腥。當陽鴉立法王庭。卻慚普眼能弘護。猶使天人掩耳聽」。「聾人聽曲啞人歌。跛躄相將共伐柯。今日已成冥暗界。不知向後又如何。」

己巳。三十一歲。

 正月十五日。為同學比丘雪航智檝師講四分戒本。並刺血書願文。

 是春。同歸一籌師。送惺穀至博山。依無異〔舟*羲〕禪師薙髮。〔舟*羲〕禪師見大師所著毘尼事義集要。喜之。即欲付梓。大師不許。

 在博山。遇璧如鎬師。詳論律學。遂與訂交。

 隨無異〔舟*羲〕禪師至金陵。盤桓百有十日。盡諳宗門近時流弊。乃決意弘律。大師律解雖精而自謂「煩惱習強。躬行多玷。故誓不為和尚」。「三業未淨。謬有知律之名。名過於實」。引為「生平之恥。」

 是春。撰持咒先白文。願持滅定業真言(註)百萬。觀音靈感。七佛滅罪、藥師灌頂、往生淨土真言各十萬。次當結壇持大悲咒十萬。

 (錄者註)指持地藏菩薩滅定業真言。

 母亡三周年。乞善友課持經咒。撰為母三周求拔濟啟。及為母發願回向文。

 秋。遊棲霞。始晤自觀印闍梨。贈以偈云﹕「舉世不知真。吾獨不愛假。羨君坦夷性。堪入毘尼社。」

 是冬。同歸一籌師結制龍居。第三次閱律一遍。至除夕。第三次閱律藏畢。錄成六冊。計十八卷。

 撰禮大報恩塔偈。持準提咒願文。禮大悲銅殿偈。起咒文。除夕白三寶文。

 撰尚友錄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