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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五五年潤三月十一日,虛雲老和尚在江西雲居山,以「深信因果」開示大眾。雲公說: 釋迦如來說法四十九年,談經三百餘會,約而言之,就是「因果」二字,這兩個字全把佛所說法包括無餘了。 如古人安世高法師,累世修持,第一世為安息國(今伊朗)太子,捨離五欲,出家修道,證得宿命通,知前世欠人命債,債主在中國。於是航海而來,到達洛陽,走到曠野無人之境,對面來了一位少年,身佩鋼刀,遠見安世高,怒氣衝衝,近前未發一言,便拔刀殺了法師。 法師死後,靈魂仍回到安息國投胎,又為太子。年長後,又發心出家,依然有宿命通,知今世還有命債未還,債主也在洛陽。於是重來,到前生殺彼身命者家中借宿。 飯後,問主人:「你認識我嗎?」答:「不認識。」 法師說:「我就是你在某月某日,在某曠野中,所殺的那位僧人。」 主人大驚,心想此事無第三者能知,此僧必是來索命的鬼魂,想趕快逃遁。法師說:「別怕,我不是鬼。」並告訴他這事的原委,說: 「我明日將被人打死,償還夙生的命債。故特來相求,請你明日為我作證,傳我的遺囑。說是我應還他命債,請官府不必治誤殺者的罪。」說完,主人與法師各自安睡。 第二天,兩人同到街坊,法師走在前面,法師的前頭,有一位鄉下人挑柴,正在行走。前頭的柴,忽然掉落在地,後頭的柴隨之墮下,扁擔向後打來,剛好打中法師的腦袋,立即斃命。 鄉下人被擒往官府,審訊後,準備定罪。主人見此事與法師昨夜所說相符,便將法師的遺言向縣官陳述。縣官聽了,相信是因果不昧,於赦免鄉下人誤殺的罪行。法師的靈魂又回至安息國,第三世又投胎為太子,再出家修行,就是後來的安世高法師。 虛雲老和尚說:「因此可知雖是聖賢,因果不昧,曾種惡因,必感惡果。若明此義,則日常生活逢順逢逆,苦樂悲歡,一切境界,都有前因。不在境上妄生憎愛,自然能放得下,一心在道,什麼無明貢高習氣毛病,都無障礙,自易入道了。」 安世高,於東漢桓帝建和二年,至洛陽,從事翻譯工作,長達二十餘年,譯有《安般守意經》等約三十四部經。他所譯的經,義理明晰,文字允正,辯而不華,質而不野,奠定了早期佛教流傳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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