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編上

續編上→53.復李印泉居士書(民國二十年)




午前來函.初抽出看過.即作復.并令將書五包捆好.交與來人。後將尊書歸函.方知內有尊片。穿心二字.光意以為甚好.若改作傳心.或致好議者.以光為自負.妄充傅佛心印之人.則反為不美。光所歉者.心被業障.絕不能穿。使其果穿.則便以己之穿.令一切人皆隨之而穿。且無痕跡.縱好議者.亦無處置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