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阿彌陀經義蘊→聞法信願分第十

聞是經受持者至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聞經受持。發願往生。志切生死。固得不退菩提。至於受持而心存福報。及僅聞佛名之人。如何亦能不退菩提乎。須知入芝蘭室。觀色嗅香。縱各不同。惟具有一蘭花印象。遇值三寶。求福求慧。雖亦有殊。必當存有三寶觀念。仗此觀念。薰入識田。種子遲早總起現行。況又有諸佛護念之力。故曰皆得不退菩提。夫復何疑。

此處聞經受持。聞諸佛名。皆為諸佛護念。是一種利益。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又是一種利益。經云。若能歸依三寶。受持一佛名者。現世當獲十種勝利。(一者晝夜常得一切諸天大力神將隱形護守。二者常得觀音等二十五大菩薩而為保祐。三者常為諸佛晝夜護念。阿彌陀佛常放光明攝受此人。四者一切惡鬼夜叉羅剎皆不能害、毒蛇毒藥悉不能中。五者水火冤賊刀兵槍砲杻械牢獄橫死悉不能受。六者先作罪業悉皆消滅。七者夜夢吉祥、或見阿彌陀佛勝妙金身。八者心常歡喜、顏色光澤、氣力充盛、所作吉祥。九者常為世間一切人民恭敬禮拜、猶如敬佛。十者臨命終時心無怖畏、正念現前、西方三聖金臺接引往生淨土、蓮花化生受勝妙樂。)即為諸佛護念之功。乃現世所獲利益也。一旦種子發起現行。心羨極樂。念即往生。萬修萬去。生皆阿鞞跋致。即為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功。乃將來所獲利益也。

已發願、今發願、當發願。

前文所云聞者。自係初聞起信。所云受持。亦只誦持而已。然亦獲得大益。但此等初機。或心止福報。於微妙大道。不敢承當。則辜負世尊徹底悲心究竟度生本懷。故特標出欲生極樂並非艱難。能於信行之外再加發願。即可成辦。信願行三。如鼎三足。缺一不可。三者具備。定得往生。下文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三句。證明凡發願者。皆得往生。亦即是證明欲往生者。必須發願。去來今之學人而得往生者。無不如是修也。

無上正等正覺。有因果之別。在信解行時為因地。在證後為果地。此一分之先後兩段所言三藐三菩提。皆指因地。故曰不退轉。若夫已到果位。尚何有退轉可言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