蕅益大師年譜→四十七歲-五十七歲

乙酉。四十七歲。

 自去歲退作但三歸人以來。勤禮千佛、萬佛及占察行法。於今歲元旦獲清淨輪相。

 夏。撰周易禪解竟。

 撰大悲行法道場願文。

 是秋。住祖堂及石城北。共閱藏經二千餘卷。

 是歲。紫竹林顓愚大師遣七人來學。

丙戌。四十八歲。

 晤妙圓尊者於石城之隈。同住濟生庵。

 撰占察行法願文。

丁亥。四十九歲。

 三月。述唯識心要。相宗八要直解。九月。述彌陀要解。四書蕅益解。

 去歲。顓愚大師坐脫於紫竹林。門人以陶器奉全身供於林之山陽。今年弟子請歸云居。於是金陵緇素以所存爪髮衣缽。就山陽建塔供養。大師為撰誌銘。

 是冬。自輯淨居堂續集。

 居祖堂幽棲寺。除夕普說。

戊子、五十歲。

 成時師始晤大師。大師一日顧成時師曰﹕「吾昔年念念思復比丘戒法。邇年念念求西方耳。」成時師大駭。謂何不力復佛世芳規耶。久之。始知師在家發大菩提願以為之本。出家一意宗乘。徑山大悟後。徹見近世禪者之病。在絕無正知見。非在多知見。在不尊重波羅提木叉。非在著戒相也。故抹倒禪之一字。力以戒教匡救。尤志求五比丘如法共住。令正法重興。後決不可得。遂一意西馳。冀乘本願輪。仗諸佛力。再來與拔。至於隨時著述。竭力講演。皆聊與有緣下圓頓種。非法界眾生一時成佛。直下相應。太平無事之初志矣。

 是冬。自輯西有寱餘。

己丑。五十一歲。

 九月。從金陵歸臥靈峰。

 撰北天目十二景頌。

 臘月。力疾草法華會義。翌年正月告成。

庚寅。五十二歲。

 結夏北天目。究心毘尼。念末世欲得淨戒。捨占察輪相之法。更無別塗。

 六月。述占察疏。

 自癸酉迄今十餘年。毘尼之學無人過問者。而能力行之徹因、自觀、僧聚三比丘。又皆物故。毘尼之學。真不啻滯貨矣。是夏安居靈峰。乃有心學律者十餘人。請大師重講。大師念向所輯。雖諸長並採。猶未一一折衷。又問辯、音義二書。至今未梓。因會入集要而重治之。兼削一二繁蕪。以歸簡切。名曰重治毘尼事義集要。

 六月二十一日。撰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序。

 安居竟。重拈自恣芳規。悲欣交集。慨然有作。賦偈云﹕「秉志慵隨俗。期心企昔賢。擬將凡地覺。直補涅槃天。半世孤燈歎。多生緩戒愆。幸逢針芥合。感泣淚如泉。正法衰如許。誰將一線傳。不明念處慧。徒誦木叉篇。十子哀先逝。諸英喜復聯。四弘久有誓。莫替馬鳴肩。」

 八月初八日。撰重治毘尼事義集要跋。

 與見月律主書。談論律學。冀獲良晤。

 冬。住祖堂。

辛卯。五十三歲。

 夏。結制長幹。

 九月。重登西湖寺。

 是冬。歸臥靈峰。重訂選佛圖。

壬辰。五十四歲。

 結夏晟谿。

 草楞伽義疏。八月。遷長水南郊冷香堂。乃閣筆。

 秋。輯續西有寱餘。

 是歲臘月。草自傳。先是是秋大師決志肥遯。緇素遮道不得。請述行腳。冬。憩長水營泉寺。念行腳未盡致。復述茲傳。曰八不道人傳。取中論八不。梵網八不之旨。又大師自云﹕「古者有儒有禪有教有律。道人既蹴然不敢。今亦有儒有禪有教有律。道人又艴然不屑。故名八不也。」

(錄者註)大師一號「西有」。出家前曾用「金閶逸史」號。

 住長水。閱藏經千卷。

癸巳。五十五歲。

 是春。大師過古吳。刪改自述八不道人傳。故從古吳傳至留都。與長水本數處不同。後成時師謂傳收著述未盡。請補。於是與古吳本又增數句矣。

 夏四月。入新安。結後安居於歙浦天馬院。五月著選佛譜。閱宗鏡錄。刪正法湧、永樂、法真諸人所纂雜說。引經論之誤。及歷來寫刻之譌。於三百六十餘問答。一一定大義。標其起盡。閱完。七月作校定宗鏡錄跋四則。又汰袁宏道集。存一冊。名袁子。

 秋八月。遊黃山白嶽諸處。

 冬。復結制天馬。著起信論裂網疏。

(錄者註)是歲大師在歙浦棲雲院演說彌陀要解。釋義分科。間有與前不同。由性旦師錄出。甲午冬。大師病中。復口授數處令改正。名歙浦本。即今十要中之流通本也。

甲午。五十六歲。

 正月應豐南仁義院請。法施畢。出新安。二月後褒灑日。還靈峰。自輯幻住雜編。夏臥病。選西齋淨土詩。製贊補入淨土九要。名淨土十要。夏竟。病癒。七月。述儒釋宗傳竊議。八月。續閱大藏竟。九月。成閱藏知津、法海觀瀾二書。

 九月一日。撰閱藏畢願文。計前後閱律三遍。大乘經兩遍。小乘經及大小論兩土撰述各一遍。

(錄者註)大師閱藏畢然香願文有云﹕「竊見南北兩藏。並皆模糊失次。或半滿不辨。或經論互名。或真訛不分。或巧拙無別。雖有宋朝法寶標目。明朝彙目義門。並未盡美盡善。今輒不揣。謬述閱藏知津、法海觀瀾二書。儻不背佛旨。乞得成就流通。」

 又大師佛頂玄文後自序云﹕「深痛末世禪病。方一意研窮教眼。用補其偏。雖徧閱大藏。而會歸處不出梵網、佛頂二經。」

 冬十月。病。復有獨坐書懷四律。中有「庶幾二三子。慰我一生思」之句。十一月十八日。有病中口號偈。臘月初三。有病間偶成一律。中有「名字位中真佛眼。未知畢竟付何人」之句。是日口授遺囑。立四誓。命以照南、等慈二子傳五戒菩薩戒。命以照南、靈晟、性旦三子代座代應請。命闍維後。磨骨和粉麵。分作二分。一分施鳥獸。一分施鱗介。普結法喜。同生西方。十三起淨社。撰大病中啟建淨社願文。嗣有求淨土偈六首。除夕有艮六居銘。有偈。

 是歲多病。寄錢牧齋書云﹕「今夏兩番大病垂死。季秋閱藏方竟。仲冬一病更甚。七晝夜不能坐臥。不能飲食。不可療治。無術分解。唯痛哭稱佛菩薩名字。求生淨土而已。具縛凡夫損己利人。人未必利。己之受害如此。平日實唯在心性上用力。尚不得力。況僅從文字上用力者哉。出生死。成菩提。殊非易事。非丈室誰知此實語也。」

乙未。五十七歲。

 元旦有偈云﹕「爆竹聲傳幽谷春。蒼松翠竹總維新。泉從龍樹味如蜜。石鎮雄峰苔似鱗。課續三時接蓮漏。論開百部擬天親。況兼已結東林社。同志無非法藏臣。」「法藏當年願力宏。於今曠劫有同行。歲朝選佛歸圓覺。月夜傳燈顯性明。萬竹並沾新令早。千梅已露舊芳英。諸仁應信吾無隱。快與高賢繼宿盟。」

 正月二十日。病復發。二十二日晨起病止。午刻。趺坐繩床角。向西舉手而逝。世壽五十有七歲。法臘三十四。僧夏。從癸亥臘月至癸酉自恣日。又從乙酉春至乙未正月。共計夏十有九。

 大師生平不曾乞緇素一字。不唯佛法難言。知己難得。亦鑒尚虛名之陋習。而身為砥也。西逝時。誡勿乞言。徒增誑誤。

 大師著述。除靈峰宗論十卷外。其釋論則有﹕阿彌陀經要解一卷。占察玄疏三卷。楞伽義疏十卷。盂蘭新疏一卷。大佛頂玄文十二卷。準提持法一卷。金剛破空論附觀心釋二卷。心經略解一卷。法華會義十六卷。妙玄節要二卷。法華綸貫一卷。齋經科註一卷。遺教經解一卷。梵網合註八卷。後附授戒法、學戒法。梵網懺法問辯共一卷。優婆塞戒經受戒品箋要一卷。羯磨文釋一卷。戒本經箋要一卷。毘尼集要十七卷。大小持戒犍度略釋一卷。戒消災經略釋一卷。五戒相經略解一卷。沙彌戒要一卷。唯識心要十卷。相宗八要直解八卷。起信論裂網疏六卷。大乘止觀釋要四卷。大悲行法辯訛一卷。附觀想偈略釋。法性觀。懺壇軌式三種。四十二章經解一卷。八大人覺經一卷。占察行法一卷。禮地藏儀一卷。教觀綱宗並釋義二卷。閱藏知津四十四卷。法海觀瀾五卷。旃珊錄一卷。選佛譜六卷。重訂諸經日誦二卷。周易禪解十卷。闢邪集二卷。共四十七種。又定嗣註經目。有行願品續疏。圓覺經新疏。無量壽如來會疏。觀經疏鈔錄要。十輪經解。賢護經解。藥師七佛經疏。地藏本願經疏。維摩補疏。金光明最勝王經續疏。同性經解。無字法門經疏。十二頭陀經疏。仁王續疏。大涅槃合論。四阿含節要。十善業道經解。發菩提心論解。摩訶止觀輔行錄要。僧史刪補。緇門寶訓。共二十一種。俱未及成書。

(錄者註)上列著述。係依成時師之蕅益大師宗論序說及續傳鈔錄。此外尚有淨土十要。四書蕅益解。見聞錄等輯著行世。

 大師示寂。諸弟子請成時師輯靈峰宗論。輯成。成時師然香一千炷。願捨身洪流。一、報師恩。助轉願輪。二、供妙法。生生值遇。三、轉劫濁。救苦眾生。四、代粉骴。滿師弘誓。五、懺重罪。決生珍池。

 臘月十二日。成時師撰大師續傳。後一日撰靈峰始日大師私諡竊議。後二日撰靈峰宗論序。越一日撰靈峰宗論序說。

丙申。

丁酉。

 是冬如法荼毘。髮長覆耳。面貌如生。趺坐巍然。牙齒俱不壞。因不敢從粉骴遺囑。奉骨塔於靈峰大殿右。

戊戌。

己亥。

 是冬。靈峰宗論刻板成。

庚子。

辛丑。

康熙元年。壬寅。

 大師入滅八年。壬寅七月。門人性旦病逝。先書囑語。面乞成時師並胞兄胡淨廣粉遺骨。代大師滿甲午臘月初三日所命。先是成時師邀淨侶禮佛說佛名經。旦就壇然頂燈。以報法乳深恩。至是復有此囑。謹就八月集眾修藥王本事七晝夜而作法焉。

雍正元年。癸卯。(即日本享保八年。)

 是年孟春。日本京都靈峰宗論重刊版。老苾芻光謙序云。「(前略)昔嘗讀靈峰蕅益大師所著諸書。見其學之兼通博涉。其行之苦急嚴峻。因竊自歎雖荊谿、四明大祖師幾不及也。(中略)古人有言曰。讀孔明出師表而不墮淚者。其人必不忠。讀令伯陳情表而不墮淚者。其人必不孝。讀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墮淚者。其人必不友。余亦嘗言讀蕅益宗論而不墮血淚者。其人必無菩提心。」(後略)

 

蕅益大師年譜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