蕅益大師年譜→三十二歲-四十六歲

庚午。三十二歲。

 春。病滯龍居。正月初一。然臂香。刺舌血。致書惺穀。三月盡。惺穀同如是昉公從金陵回。至龍居。請季賢師為和尚。新伊法主為羯磨闍梨。覺源法主為教授闍梨。受比丘戒。經三閱律。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事。彼學戒法。固必無此理。但見聞諸律堂。亦並無一處如法者。

 是春。歸一籌師作毘尼事義集要跋。

 撰閱律禮懺總別二疏。安居論律告文。為母四周願文。為父十二周求薦拔啟。結夏安居。為惺穀壽、如是昉、雪航檝三友細講毘尼事義集要一遍。添初後二集。共成八冊。雖然盡力講究。不意或尋枝逐葉。不知綱要。或東扯西拽。絕不留心。或頗欲留心。身嬰重恙聽不及半。其餘隨緣眾。無足責者。大師大失所望。

 擬注梵網。作四鬮問佛。一曰宗賢首。二曰宗天臺。三曰宗慈恩。四曰自立宗。

 頻拈。得天臺鬮。於是究心台部。而不肯為台家子孫。以近世台家與禪宗賢首慈恩。各執門庭。不能和合故也。時人以耳為目。皆云大師獨宏台宗。謬矣謬矣。

「案」大師法語。示如母云﹕「予二十三歲。即苦志參禪。今輒自稱私淑天台者。深痛我禪門之病。非台宗不能救耳。奈何台家子孫。猶固拒我禪宗。豈智者大師本意哉!」復松溪法主書云﹕「私淑台宗不敢冒認法派。誠恐著述偶有出入。反招山外背宗之誚」。「然置弟門外。不妨稱為功臣。收弟室中。不免為逆子。知我罪我。聽之而已。」

 撰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。為父回向文。

辛未。三十三歲。

 是春。撰毘尼事義集要序於臮亭古永慶寺。先是真寂聞谷老人。博山無異禪師。勸將毘尼事義集要付梓流通。乃同璧如、歸一二友商榷參詳。備殫其致。惺穀以此書呈金臺法主。隨付梓人。至今歲於臮亭佛日寺刊成。

 春。同新伊法主禮大悲懺於武林蓮居庵。

 撰楞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。

 八月。惺穀師示寂於佛日。師病時。大師割股救之。並賦偈云﹕「幻緣和合受茲身。欲剜千瘡愧未能。爪許薄皮聊奉供。用酬嚴憚切磋恩。」

 九月。入孝豐。取道武林。晤璧如師。不旬日。師示寂。著惺穀、璧如二友合傳。

 始入北天目靈峰山過冬。即靈岩寺之百福院也。有句云﹕「靈峰一片石。信可矢千秋。」時山中無藏。為作請藏因緣。

 是冬。在靈峰講毘尼事義集要七卷。次夏。續完。聽者十餘人。惟徹因比丘能力行之。

 是冬。有溫陵徐雨海居士。向大師說占察妙典。大師遣人特往雲棲請得書本。一展讀之、悲欣交集。撰讀持回向偈。

壬申。三十四歲。

 結夏靈峰。為自觀師秉羯磨授具戒。

撰龍居禮大悲懺文。及禮大悲懺願文。

癸酉。三十五歲。

 是春。為靈峰請藏至。未裝。

 撰西湖寺安居疏。結夏金庭西湖寺。細講毘尼事義集要一遍。聽者九人。能留心者。唯徹因、自觀及幻緣三比丘。

 撰前安居日供鬮文。前安居日。大師自念再三翻讀律藏。深知時弊多端。不忍隨俗誵訛。共蝕如來正法。而自受具。心雖殷重。佛制未周。爰作八鬮。虔問三寶。若智旭比丘戒從心感得。十夏行持。當得作和尚鬮。若得戒前。輕犯未淨。當得禮懺作和尚鬮。先行懺法。若未得不成遮難。或已得未堪作範。當得見相好作和尚鬮。禮懺求相。若不成難而未得。當得重受鬮。如法秉受。更滿十夏。若成盜難而通懺。當得禮懺重受鬮。若已成難。當得菩薩沙彌鬮。若不許沙彌法。當得菩薩優婆塞鬮。若一切戒法悉遮。當得但三歸鬮。若得作和尚等三鬮。誓忘身命。護持正法。寧受劇苦。作真聲聞。不為利名。作假大乘。若得重受等二鬮。敦弟子職。誓不藐法。若得菩薩沙彌鬮。誓尊養比丘。護持僧寶。若得菩薩優婆塞鬮。誓以身命護正法。終不迷失菩提心。若得但三歸鬮。誓服役佛法僧間。種種方便。摧邪顯正。並然香十炷。一夏持咒加被。至自恣日。更然頂香六炷。撰自恣日拈鬮文。遂拈得菩薩沙彌鬮。

 撰禮淨土懺文二首。

 冬。述占察行法。

甲戌。三十六歲。

 癸酉、甲戌之際。大師匍匐苦患。徹因比丘獨盡心竭力相濟於顛沛中。毫無二心。

 是冬。在吳門幻住庵。講毘尼事義集要一遍。聽者僅五六人。惟自觀、僧聚二比丘能力行之。

 撰禮金光明懺文。

乙亥。三十七歲。

 春。阻雨祥符。始晤影渠、道山(字靈隱)二師。為莫逆交。是冬。大師遘篤疾。二師盡力調治。不啻昆季母子也。

 撰講金光明懺告文。

 夏初。住武水智月庵。講演占察經。是時即有作疏之願。病冗交遝。弗克如願。

 述戒消災略釋、持戒犍度略釋。盂蘭盆新疏。

丙子。三十八歲。

 是春。大師自輯淨信堂初集。

 三月。遁跡九華。禮地藏菩薩塔。求決疑網。拈得閱藏著述一鬮。於彼抱病。腐滓以為饌。糠粃以為糧。忘形骸。斷世故。續閱藏經千餘卷。

 撰九華地藏塔前願文。亡母十周願文。

丁丑。三十九歲。

 是歲夏、秋之際。居九子別峰。述梵網合註。先是如是昉公。遠從閩地。攜杖來尋。為其令師肖滿全公。請講此經。以資冥福。復有二三同志。歡喜樂聞。大師由是力疾敷演。不覺心華開發。義泉沸湧。急秉筆而隨記之。共成玄義一卷。合註七卷。

 「案」梵網合註初刊之板。存金陵古林庵。後康熙丙辰歲。沈書準應成時師之請。重刻板。送嘉興楞嚴寺入藏流通。(見沈書準跋)日本元祿五年所刊之板。即據此也。

 撰完梵網告文。讚禮地藏菩薩懺願儀。

 自觀印闍梨自武水尋大師於九子別峰。商證梵網佛頂要旨。大師見其躬行有餘。慧解不足。設壇中十問拶之。

 夢感正法衰替。痛苦而醒。寫懷二偈云﹕「魔軍邪幟三洲徧。孽子孤忠一線微。夢斷金河情未盡。醒來餘淚尚沾衣」。「休言三界盡生盲。珠繫貧衣性自明。肯放眼前閑活計。便堪劫外獨稱英。」

戊寅。四十歲。

 結夏新安。重拈佛頂妙義。加倍精明。

 四十初度詩云﹕「物論悠悠理本齊。年來漸覺脫筌蹄。拳開非實掌元在。翳去惟空眼不迷。流水有心終匯海。落花無語亦成谿。剎那生處生何性。卻笑威音劫外提。」

 自輯絕餘編。

 秋。踐誦帚師之約。入閩。渡洪塘。往溫陵。

 十一月撰陳罪求哀疏。

己卯。四十一歲。

住溫陵。

 誦帚昉師及一切知己堅請疏解大佛頂經。大師感其意。兼理夙願。在小開元撰述玄義二卷。文句十卷。

 刊佛頂玄義。板藏大開元寺之甘露戒壇。

 如是師示寂。助其念佛。並為撰誦帚師往生傳。

 撰為如是師六七禮懺疏。輓如是師詩。

庚辰。四十二歲。

 住漳洲。

 述金剛破空論。(在溫陵刊)蕅益三頌。齋經科註。

辛巳。四十三歲。

 結冬溫陵月臺。有郭氏問易。遂舉筆述周易禪解。稿未及半。以應請旋置。

(錄者註)今泉州大開元寺藏有大師施贈之梵網經兩部。卷末有大師親筆題

識。文曰﹕「崇禎辛巳。古吳智旭。喜捨陸部。奉大開元寺甘露戒壇。永遠  持誦。」

壬午。四十四歲。

 是夏。自輯閩遊集。

 自溫陵返湖州。

 述大乘止觀釋要。

 靈峰山中藏經裝成。

 撰鐵佛寺禮懺文。

癸未。四十五歲。

 結夏靈峰。

 是歲結制。簡閱藏經。僅千餘卷。

崇禎十七年(清順治元年)甲申。四十六歲。

 是秋。居檇李。遊鴛湖寶壽堂。撰遊鴛湖寶壽堂記。

 返靈峰。有句云﹕「靈峰片石舊盟新。」

 九月。述四十二章經、遺教經、八大人覺經解。

 是歲。大師退作但三歸依人。

 撰禮慈悲道場懺法願文。佛菩薩上座懺願文。